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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菸古蹟受損 北市文化局將告發

2015/4/2 16:58(4/2 17:1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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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顧荃台北2日電)台北市文化局表示,今天與文化部召開文資保存會議後達成結論,對於外界質疑大巨蛋是否造成松菸古蹟價值減損,將搜集事證後向地檢署告發。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李慶鋒上午舉行記者會指出,北市府在2013年就得知大巨蛋工程造成松山菸廠古蹟毀損,且陸續出現建物沉陷與煙囪傾斜,但遲至日前才依「環評法」開罰新台幣150萬元。

李慶鋒認為文化局嚴重失職,縱容遠雄破壞古蹟,並未討論是否要以「文資法」開罰,成為松菸古蹟毀損的幫凶。

文化局表示,依文資法規定,遠雄必須是「蓄意破壞」松菸古蹟,或造成古蹟毀損後「不改善」,才能開罰。但遠雄並非主動以器具破壞古蹟,事後也有進行改善,如將傾斜煙囪扶正、地面下補強灌漿等,造成難以依法開罰。

但文化局也認為,只要大巨蛋工程持續進行,還是會造成古蹟持續受損。文化局今天邀請法務局和文化部針對松菸價值減損是否涉及文資法罰則事宜進行研商,會後達成結論,將依文資法第94條第1項第2款,以及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近期內整理相關事證,赴地檢署對遠雄巨蛋事業公司提告。

文化局說明,若經由刑事訴訟,法院判定大巨蛋工程造成古蹟價值毀損,即可依文資法對遠雄開罰10萬到50萬元;此外,文化局也是松菸財產管理機關,相關損壞涉及民事訴訟部分,後續也將評估並提出訴訟。

文化局也坦承,訴訟期間大巨蛋仍可繼續施工,也有可能對松菸古蹟繼續造成損傷;但文化局手中只有文資法這把「小刀」,無法勒令停工,真正的「大刀」在環評法跟建管法規。10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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