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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勝生3處聯合開發 北市要回3.5億

2016/8/31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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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31日電)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今天說,和日勝生的3處聯合開發案,包含新店機廠、木柵案及南港機廠已達共識,除在南港機廠需付日勝生新台幣2.4億元,另2案日勝生需支付3.5億元。

捷運局副局長陳耀維上午舉行「說明新店機廠聯合開發(美河市(仲裁判斷後續事宜」記者會表示,為避免讓美河市案再度發生,正和業界尋求新合作關係,已通盤檢討和日勝生合作的聯合開發案。

他說,北市府和日勝生合作的3處開發案有重大爭議,包含新店機廠、木柵案與南港機廠案;新店機廠部分,北市府已分回商場點交、捷運共構設施與大樓公共設施點交,日勝生承諾再付近3.3億元,當成現況點交條件。

至於木柵站聯合開發案,陳耀維表示,北市府追討超額利益民事訴訟,日勝生同意支付北市所受損的2514餘萬元當成和解內容,並承諾願意負擔法院訴訟費。

南港機廠案部分,他說,北市依行政程序法規定合法終止投資契約,日勝生要求支付前期工程和設計費用約5.6億元,雙方協議後,北市府同意支付因前期工程、開發規劃和建築設計費用虧損共2.4億元,循經費編利程序和動用法規支付。

陳耀維表示,北市和日勝生已在29日簽訂協議書,日勝生依協議書內容在今天前匯入3.5億元,未來仍會秉持公開透明價值,維持聯合開發秩序和合作關係。105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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