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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瓜子簾蛤復育 摸蛤仔受罰

2017/4/21 17:51(4/21 18:4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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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21日電)台中市政府公告今年6月1日起至民國108年5月31日,禁止民眾在大甲松柏漁港,臨江路西勢海堤沿岸潮間帶採捕「海瓜子簾蛤」,違者將受罰,最高可罰到新台幣15萬元罰款。

台中市農業局海岸資源漁業發展所所長黃育珍今天表示,農業局自去年起,開始在大甲區臨江路西勢海堤沿岸,進行「海瓜子簾蛤」種苗復育放流工作。

黃育珍指出,為復育「海瓜子簾蛤」,市府公告自6月1日起2年內,大甲區臨江路西勢海堤沿岸350公尺長的潮間帶地區,禁止採捕「海瓜子簾蛤」,以降低採捕壓力,增加資源復育量。

黃育珍說,「海瓜子簾蛤」,當地居民又稱「赤嘴」,也是俗稱的「小眼花簾蛤」。禁捕實施期間,民眾若採捕將違反漁業法,一經查獲將處以新台幣3萬到15萬元罰款。10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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