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中市抽驗肉粽及配料 4件初驗不合格

2017/5/11 14:41(5/11 15:30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11日電)端午節快到了,台中市衛生局近日抽驗肉粽及配料共160件,今天公布檢驗結果顯示,其中1件肉粽及3件菜脯初驗不合格,已移送外縣市衛生局後續處理。

台中市衛生局近日派員前往賣場超市、雜貨商店等處抽驗冷凍肉粽38件,檢驗包括生菌數、大腸桿菌、大腸桿菌群等冷凍食品衛生標準,並抽驗鹼粽8件、豬肉40件、香菇24件、菜脯36件、鹹蛋黃14件等端午節相關食品,總計首波抽驗160件。檢驗結果其中1件肉粽初驗不符規定,3件菜脯檢驗不合格。

衛生局表示,這次肉粽抽驗初驗與規定不符的產品是西屯區遠百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中港分公司(愛買中港店)抽驗的「金滿意福粽」,檢出生菌數及大腸桿菌群超標;衛生局已立即通知賣場下架違規產品並移至新北市衛生局續辦。

另外,衛生局抽驗包肉粽常用配料中,有3件菜脯不合格,衛生局說,這是在大甲區仲信量販(超鴻百貨股份有限公司)抽驗的「菜脯(碎)」、「菜脯(條)」檢出防腐劑苯甲酸都超過標準值;另在西區蕭賢仁專業蔬菜批發抽驗「珍珠脯」檢出不得檢出的「甲醛」,已將這3項菜脯產品移至嘉義縣衛生局調查辦理。

衛生局指出,防腐劑是合法食品添加物但有使用範圍暨限量標準,在人體新陳代謝中易被分解為二氧化碳和水排出體外,雖毒性較低但也不可隨意添加於食品中或過量使用。

衛生局提醒,食品業者產製的食品若違反食安法需依規定限期改善,若屆期未改善可處3至300萬元罰鍰;呼籲民眾購買冷凍食品時可留意包裝標示、產品效期、店家保存環境衛生等事項,購買安心商品享用。1060511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