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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來露天溫泉違法 新北強制拆除

2017/5/18 11:04(5/18 12:0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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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長順新北18日電)新北市政府今天表示,烏來露天溫泉區長期以來存在安全、衛生及違法事實,市府4月13日限期1個月拆除,但業者未自行拆除,故依法執行強制拆除泡湯池及棚架等違法設施。

新北市府指出,該露天溫泉區位於已公告中央管河川南勢溪河川區域範圍內,未經申請許可擅自挖掘、搭設棚架圍籬等行為,違反水利法第78-1條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

另外,露天溫泉出入口處先前已設置本河段相關禁止行為公告,但卻有民眾不予理會不顧安危,無論天候變化仍然從事危險跳水、游泳行為,颱風或豪雨時還有多數民眾泡湯不願離開,104年至少發生2起泡湯民眾死亡事件,公共安全問題長久存在,應予解決。

市府表示,露天溫泉位屬水質水量保護區範圍內,已造成環境髒亂並影響水質;民眾在此泡湯又搭設簡陋棚架圍籬,有礙觀瞻,亦造成當地居民及遊客觀感不佳及反感,市府多次接獲民眾陳情投訴。

市府說,3月10日在烏來區公所舉辦烏來露天溫泉拆除說明會,會議中當地居民大多數表示贊成拆除露天溫泉改善環境衛生及景觀事宜。

為促進烏來區整體觀光產業發展,已由烏來區公所針對整個烏來區做整體觀光規劃、設計,並在考量公共安全、環境衛生及地方需求下進行推動。外界如有發展觀光建議,可向區公所提出,以共同促進地方之發展。

新北市政府再次呼籲,在河川區域內違法施設建造物、挖掘溫泉池等行為,除已違反水利法第78-1條第1款、第5款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可依法處分科罰外,也涉及竊佔等刑事責任,請民眾不要以身試法。10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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