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工期展延 北市:研議是否提訴訟
2017/7/15 11:09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15日電)針對大巨蛋工期展延仲裁判定,台北市政府今天說,11日已收到仲裁判斷書,尊重仲裁庭判斷,但認定工期展延天數及標準還有討論空間,至於是否提出撤銷仲裁訴訟,目前研議中。
北市府表示,11日就收到中華民國仲裁協會針對大巨蛋工期展延的仲裁判斷書,遠雄提出工期展延事由可分為「取得銀級候選綠建築證書」、「大型室內體育館球場高程降低」及「增設地下161KV變電站」等三部分,共請求一併展延工期及許可年限1452天。
經仲裁庭判斷結果,認定第一、二部分為環評審查委員就契約約定外的要求及為配合環評及都審委員意見所做的修改;第三部份則為配合台電要求增設變電站結構及空間,以致大巨蛋無法在原約定3年內完工,應不可歸責遠雄。
北市府表示,仲裁書判斷包含自民國104年4月17日起,展延「興建」期限至今年10月25日止,共922日;自146年1月21日起,展延「許可」年限至同年7月20日,共180日;遠雄負擔百分之60的仲裁費,其餘請求駁回。
北市府說,仲裁判斷工期可展延,不能改變遠雄違反建築法規事實,都發局在104年5月20日要求大巨蛋勒令停工,也不會因仲裁判斷結果而改變。
北市府表示,多次行文給遠雄,應針對未按圖施工負起改善作為,並依法規規定程序提出各項審查申請,也要依法完成變更建造執照程序,才可復工。
北市府說,仲裁判斷結果,會由相關局處及律師團研議評估是否提撤銷仲裁判斷訴訟,呼籲遠雄積極完成都審、環評及建照變更程序。106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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