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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巨蛋 北市:施工屬法院裁定安全維護工項

2018/3/13 21:50(3/13 22:3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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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梁珮綺、韋樞台北13日電)停工近3年的大巨蛋屋頂已近完工,有媒體報導「市府已同意復工」。台北市長柯文哲今天說,屋頂部分是擔憂颱風造成公安危險;都發局也表示,施工屬法院裁定的安全維護工項,復工並非事實。

柯文哲傍晚赴消防局慰勞支援0206花蓮震災搜救人員,會後受訪表示,大巨蛋工程依法行政,屋頂部分是擔憂颱風來時恐會造成危險,所以還是得施工,其餘未涉及公安部分,審查後才可蓋。柯文哲說,4月3日將進入審查程序,一切平常心,公開透明的走完程序。

遠雄企業團副總經理楊舜欽回應表示,大巨蛋對市府來說是政治事件,市府以公權力及各種手段卡住巨蛋復工,爭議勢必不斷發生,身為開發商只能依照契約和法規,藉由協調、仲裁或訴訟來釐清雙方歸責。遠雄能做的事,就是堅持立場,在法規下配合4月的都審,保障公司權益。

北市府在民國104年5月20日以遠雄未按圖施工、公安有疑慮為由,勒令大巨蛋停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遠雄可就14項有關公安部分的安全維護工項施工。

對於媒體報導大巨蛋工程蛋形屋頂已近全數完成封版工程,「市府已同意復工」說法,北市都市發展局今天也以新聞稿說明「完全是不實報導」。

都發局建築工程管理處指出,大巨蛋工程共有79處主要構造未按核准圖說施作,104年5月20日依建築法第58條第1項第6款規定勒令停工。經監察院調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停工處分適法有據,後續復工仍應依法定程序完成都市設計防災性能、環境影響評估審查,以及建照變更設計程序後始得申請復工。

建管處指出,現行大巨蛋施作工項是依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允許遠雄可以針對載重、水浮力、鏽蝕與坍塌等四項問題,在維護安全及防範危險發生應施作設備或措施範圍內得以停止執行停工處分。

至於遠雄提出的14項安全維護工項,都發局分別於105年7月26日、9月6日會同建管處與建築、土木、結構、大地等專業公會代表,以及遠雄公司等專業技術人員等三方透過專業審查安全維護工項。目前大巨蛋工程可以施作3樓以上外牆帷幕相關工程即為安全維護工項之一,但1、2樓外牆帷幕工程仍不得施作。

至於14項安全維護工項,依建管處資料,分別為1.損傷維護工程、2.防洪排水系統、3.屋頂鈦版相關工程、4.全區地下室完整結構體工程、5.防火披覆&防火漆(巨蛋棟+商場棟+影城棟)、6.PC看台版結構工程、7.巨蛋帷幕牆相關工程、8.商場帷幕牆相關工程、9.商場棟屋頂結構相關工程、10.辦公棟2F雨庇及外牆相關界面工程、11.影城棟3F雨庇及外牆相關界面工程、12.辦公棟屋頂造型柵欄、13.影城棟帷幕牆相關工程、14.影城棟屋頂結構相關工程(不含巨蛋棟、商場棟、影城棟、旅館棟、辦公棟等各棟1、2樓帷幕外牆工程)。(編輯:孫承武)107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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