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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花蓮地震災民 補助生活金及醫療支出

2018/3/22 11:29(3/22 12:2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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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李先鳳花蓮縣22日電)協助0206花蓮地震災民因應生活所需及醫療支出,花蓮縣政府提供「生活扶助金」、「醫療補助」及「口腔重建補助」,為期2年的生活扶助金每戶每月可領取新台幣1萬元,近期一次撥付。

花蓮縣政府發布新聞稿表示,「生活扶助金」補助對象為0206地震中雲門翠堤、白金雙星、吾居吾宿3棟倒塌戶的實際房屋所有權人、實際居住者及經縣府判定為紅單戶且後續不得居住者。

申請人應攜帶身分證件、郵局存摺簿影本及房屋所有權印鑑,至縣府大禮堂現場受理。

另「口腔重建補助」補助對象為0206地震中3棟倒塌戶的實際居住者及拆除的紅單戶中有口腔重建需求者,每人最高補助新台幣4萬元,受災戶攜帶證明及身分證向縣府社會處提出,經確認即可前往簽約的牙醫診所就診。

此外提供因地震受傷的民眾「醫療補助」。民眾如有至健保特約醫療院所就醫,包含門診、回診、急診及住院治療等,或經醫生診斷有其他醫療及照顧用品需求,應於就醫後或出院後6個月內填具申請書,並檢具相關證明書等文件,向縣府社會處提出申請。

至於看護費用,則需經醫療院所評估住院治療期間確有專人照顧需求,並聘用具備照顧服務員資格者才可申請。另照顧服務員若與申請人無三親等內親屬關係,補助金額為每人每日最高補助2200元看護費用,按實支金額補助;若為三親等內親屬關係者,每人每日看護費用最高補助1200元。

針對「生活扶助金」、「醫療補助」及「口腔重建補助」等項目,如有疑慮,請電話洽詢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編輯:李錫璋)107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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