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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縣擬撤銷龍潭泳池建物所有權 救國團盼勿侵權

2018/6/2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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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2日電)繼土地所有權後,救國團今天指出,宜蘭縣政府想以「錯誤登記」等理由撤銷龍潭游泳池建物所有權登記及使用執照。呼籲儘速回歸法治,切勿擅自侵害人民財產權。

宜蘭縣代理縣長陳金德日前指出,宜蘭縣龍潭游泳池土地當初是縣有,過去因登記錯誤,登記為中國青年救國團所有,於是將13筆土地所有權變更為縣有,引發救國團不滿。

救國團今天發出新聞稿再控訴宜蘭縣政府,又想撤銷救國團龍潭游泳池建物所有權。

救國團指出,日前收到由宜蘭地政事務所、宜蘭縣政府寄發的公函,內容表示對救國團的建物所有權登記以及建物使用執照,欲以「瑕疵疏失」、「錯誤登記」、「救國團提供不正確資料」為由撤銷建物所有權登記及使用執照,要救國團陳述意見。

救國團表示,根據「土地登記規則」第144條關於塗銷登記規定,依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意旨,僅限於不涉及私權爭執,或登記證明文件經主管機關認定係屬偽造,或純屬登記機關疏失而錯誤登記的情形。

救國團強調,任何登記權利法律關係的私權爭執者,都不得由地政機關逕為判斷得否塗銷。

救國團也認為,宜蘭縣政府發出公文是坦承過去變更宜蘭縣土地是錯誤行為。救國團也呼籲儘速回歸法治,切勿擅自侵害人民財產權。(編輯:李錫璋)107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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