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駁謠言 高市府:氣爆受災戶獲完整求償救助

2018/6/24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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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24日電)高雄地院宣判2014高雄氣爆案,市府應負4成責任,前立委孫大千呼籲前高市長陳菊應致歉。高市府今天駁斥孫的發言,對於散播謠言,市府譴責不應利用災民痛苦惡意誤導。

高雄市政府新聞局長張家興表示,氣爆案發生迄今將屆4年,災害發生時,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行政調查,以及監察院和檢調機關的司法調查都隨即展開。市府在善款運用及代位求償機制上,也都透明公開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張家興也請孫大千不要選北部卻拿高雄刷存在感,也不要忘記法院究責的是26年前吳敦義當市長時的排水箱涵工程,更不要「套公式」發言,把氣爆案講得像昨天剛發生一樣,而抹煞社會各界對氣爆災後重建工作所付出的巨大努力。

對於「但因市府部分因已逾賠償請求權二年時效,免除賠償分擔,等於3000多位災民已無法向市府求償。」這類惡意的散播謠言,市府譴責不應利用災民痛苦惡意誤導,法制局長陳月端今天也再次澄清。

第一,6/22的氣爆民事判決金額對於災民權益絕無影響,災民權益已獲完整保障。在法律關係上,災民已透過代位求償先獲得完整(百分之百)債權的求償救助金,才將債權讓與市府提告求償。外界流傳「災民因一審判決拿不到市府的40%」純為誤解。

第二,判決中提及向高市府請求權時效消滅扣減,這部分是市府與榮化、華運或是未來其他可能肇事者(如中油)責任分擔的問題,無關災民權益。無論三審定讞後終局判決市府是否有責、責任比例多與少,市府都會負起責任。

第三,攸關災民賠償金的是法院判決的總金額。目前統計,納入目前一審判決的市府4成責任比例,法院判決總金額(新台幣6億918萬)仍較代位求償審查金額(6億3481萬)低,約為代位求償審查金額的96%。

市府新聞稿表示,對於判決結果,雖然證明代位求償委員會審查結果與法院實務見解相近,但災民身心煎熬應可獲得更多慰撫賠償,因此因應災民需求市府會繼續上訴,後續審判結果也會堅守「多退少不補」原則,如法院判賠較多,會補給災民賠償金;如判賠較少,也不會向災民追討,災民不用擔心。(編輯:孫承武) 107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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