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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縣蚵車有管理條例 需領牌才能上路

2018/8/21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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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21日電)彰化王功芳苑路上常見的蚵車未來將要申請領牌才能上路!彰化縣牡蠣搬運機管理自治條例發布施行,縣府農業處今天指出,縣內約有500輛的蚵車,未來要領專用牌證才能上路。

彰化縣政府發布施行「彰化縣牡蠣搬運機管理自治條例」,同時在伸港鄉等地舉辦3場說明會,向蚵農說明條例制定的內容,縣府預計自9月15日起陸續發放牡蠣搬運機牌證。

縣府農業處副處長郭至善今天指出,彰化沿海地區的牡蠣搬運機,也就是蚵車,幾十年來都沒有證照,如果發生交通事故,蚵農通常是吃虧的一方,因此訂定管理自治條例,讓縣內約500輛的蚵車可以領證上路。

郭至善說,根據管理自治條例規定,牡蠣搬運機也就是蚵車,只供所有人駕駛並行駛在縣府公告的範圍內,所有人需領有普通重型機車駕照,且蚵車不得載客,只能載運蚵類產品或相關資材,最多只能載運一名助手,行駛速度也不能超過時速20公里。

縣府農業處指出,領到牌照的蚵車每兩年需要定檢一次,由縣府農業處人員執行定檢,如果所有人變更或是要將蚵車報廢等都要向縣府農業處提出申請,違法將處以罰鍰,牌照也會被取消。(編輯:翁翠萍)107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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