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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弱勢三節物資發放 改親送到府

2018/9/18 15:12(9/18 15:3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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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李先鳳花蓮縣18日電)花蓮縣代理縣長蔡碧仲體恤弱勢民眾三節物資領取舟車勞頓,原訂18至21日到各鄉鎮定點發放方式,改由各鄉鎮公所村里幹事或臨時人力協助發放,親送到府。

蔡碧仲表示,為使鄉親以有尊嚴的方式取得縣府提供的秋節物資,以親送到府的方式配送,一改過去要求民眾到定點排隊領取,改正不必要的儀式性行為,對於已經依照先前通知函,前往定點的民眾,一樣會現場發放,不會讓民眾空手而歸。

他說,這次物資發放採多管齊下,絕無不發放情事,民眾一定能領到物資,請民眾安心。物資上包裝,僅加貼貼紙,沒有誰的姓名,只強調花蓮縣政府的關心與行政中立,也無外傳耗費大筆金額改包裝一事。

花蓮縣政府為落實縣內弱勢民眾的生活照顧,編列相關經費,並獲縣議會審議通過,自民國99年起連續9年針對縣轄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者進行春節、端午及中秋三節生活物資發放,每年平均照顧1萬5000戶餘戶弱勢民眾,適時伸出援手,照顧弱勢族群,減緩經濟衝擊,安定生活。(編輯:梁君棣)107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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