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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莉史翠普名字勿亂用 本尊申請商標

2018/1/30 08:31(1/30 08:5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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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洛杉磯29日綜合外電報導)當代最受推崇的影星梅莉史翠普(Meryl Streep)已申請將自己名字註冊商標。

路透社報導,紀錄顯示,22日向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提出的申請,要求在娛樂事業、電影演出、演說邀約以及親筆簽名上,商標「梅莉史翠普」這個名字。

68歲的「梅姨」梅莉史翠普上個星期生涯第21度入圍奧斯卡金像獎,這一次是肯定她在「郵報:密戰」(The Post)的表現。梅莉史翠普縱橫舞台劇、影壇和小螢幕40載,共贏過3座小金人、3座艾美獎、8座金球獎,以及一座金球獎終身成就獎。

目前不清楚梅莉史翠普為何要在演藝生涯這個階段申請商標。她的律師今天未回覆置評要求。

許多藝人為保護智慧財產而將名字或口頭禪註冊商標,遏止他人未取得允許即使用,或從標有他們名字的產品上賺取現金。

根據美國專利商標局紀錄,人氣歌手泰勒絲(Taylor Swift)過去10年提出約60個註冊商標申請,包括她歌曲This Sick Beat和Nice to meet you. Where you been?等用詞在服裝、髮飾、配件和筆記本等用途。(譯者:蔡佳敏/核稿:鄭詩韻)107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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