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國警反恐特別權限 嚴禁傳送恐攻訊息
2018/2/27 21:46
(中央社記者黃自強新加坡27日專電)新加坡反恐將賦予警方諸多特別權限,快速因應恐攻威脅,其中包括在指定範圍內不得利用通訊設備拍攝或傳送有關的行動照片、影片、錄音和簡訊,避免洩漏警方行動。
新加坡國會今天針對「公共秩序與安全(特別權力)」法案進行一讀。這項法案一旦完成立法程序,將結合並取代現有的「公共秩序(保存)法令」。
新加坡新傳媒8頻道新聞報導,這項新法案讓警方面對恐怖攻擊案件,能夠享有特別權力,快速因應恐攻威脅。新法案更賦予警方能夠攔查任何無人機、車輛和船隻權限。
報導指出,恐怖分子可能會透過社群媒體獲悉警方反恐行動,因此,根據這項新法案,如果發生恐攻事件或面臨類似威脅,內政部長有權頒布特別權力指令,讓警方發布「通訊限制令」,具體保護維安人員和人質安全。
違反這項規定者,將面對最重有期徒刑2年、罰款最高新加坡幣2萬元(約新台幣44萬2817元),或兩者兼施。
新加坡積極反恐,經常進行反恐演練,提高反恐的憂患意識,特別是肩負大量輸運功能的地鐵交通系統,去年曾發生多起民眾把行李放置或遺忘地鐵站案例,警方因此關閉地鐵站,疏散乘客。這些引發民眾恐慌等案例均涉嫌違反公共滋擾罪。(編輯:尹俊傑)107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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