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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地鐵追撞 索賠須簽保密協定惹議

2018/3/18 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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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自強新加坡18日專電)新加坡去年底發生地鐵追撞事故,有受傷乘客說,向地鐵公司要損害賠償還得簽保密協定,引發民眾議論。這名乘客力爭兩個月後,才獲得新台幣700元的醫藥費賠償。

新加坡地狹人稠,交通便捷,地鐵是多數上班族和外籍勞工最重要的通勤工具。新加坡地鐵(SMRT)2017年10月發生碧山(Bishan)及布萊德(Braddell)地鐵站間隧道因大雨嚴重積水,超過20萬名乘客受影響的事故。

不料,11月15日又發生裕群站(Joo Koon)地鐵追撞意外,基礎建設統籌部長兼交通部長許文遠當時認為,那真是糟糕的一天。

事發後,地鐵公司緊急修復地鐵系統及處理善後,不過,其中一名受傷乘客透過社群網站,公開向新加坡地鐵公司索取醫藥費經過,對處理方式表達不滿。

新加坡「新明日報」今天報導,這名受傷乘客聲稱他次日赴醫院治療,然後寄發電子郵件向地鐵公司索取醫藥費。地鐵公司一個半月後回覆批准賠償,但他必須簽下清償證明,才能獲得新幣31.7元(約新台幣700元)的醫藥費賠償。

這名乘客表示,清償證明除附若干條件外,還要求絕對保密,不能對外透露任何訊息。

地鐵公司表示,這是公司政策,但這名乘客認為賠償本來就不該附條件,兩造一度僵持不下,這名乘客堅持到底不退讓,最後在今年1月中旬,在不簽保密協定下成功得到地鐵公司賠償。(編輯:郭中翰)107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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