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啟大非常上訴案 最高院駁回
2014/7/22 14:12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2日電)前立委謝啟大誣指「李曾文惠美金案」遭判刑,她拒繳罰金入獄服刑。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卸任前為她提非常上訴,最高法院駁回。
本案是少見被告遭判刑有罪定讞,刻意放棄易科罰金,而選擇入獄服刑,且在12年之後仍打到非常上訴的案例。
美鈔案起因於民國89年3月18日台灣完成首度政黨輪替,前立委謝啟大隔天在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前指稱,時任總統夫人李曾文惠已帶大批美鈔搭機赴美。
李曾文惠認為謝啟大所言不實,委請律師提告。刑事部分,謝啟大被依誹謗罪判刑3月定讞,她拒絕易科罰金而入獄服刑。民事部分,更一審判決她需在報紙刊登道歉啟示,目前案件上訴由最高法院審理。
黃世銘認為,謝啟大是對可受公評之事進行適當評論,應該免責,原審判決謝啟大有罪,有認定事實違反論理法則、理由矛盾之處。他因此趕在請辭卸任前,為謝啟大提起非常上訴。
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原審就事實已妥適調查,並在科刑論罪已述明判決理由,沒有違法疏失之處,駁回非常上訴。103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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