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騎進公園 屏市將開罰
2014/7/28 12:55
(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28日電)屏東縣政府今天表示,自8月11日起騎機車進出屏東市區的公園,將處新台幣500元到1萬元罰鍰。
縣政府指出,政府將影響公園出入口的車阻障礙拆除,主要是方便身障人士進出公園;但不少機車騎士無視禁止車輛進入的標誌,直接騎進公園,縣政府與市公所將聯合統一整頓。
縣府表示,自8月11日起,仍我行我素騎機車進出公園、嚴重影響遊憩民眾安全的人,將處5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處罰。1030728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