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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期徒刑男 假釋又恐嚇性侵

2014/7/29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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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9日電)男子蔡添財遭判處無期徒刑,兩年前假釋出獄擔任司機,離職後恐嚇老闆、性侵會計。最高法院今天判蔡男9年4月。

法院判決指出,蔡男曾因違反懲治盜匪條例,遭判處無期徒刑定讞後入獄服刑,民國101年假釋出獄。他出獄後在台南一家公司擔任司機,隔年,他和會計發生口角,會計嗆他「不要做就不要做」,他負氣離職。

他事後心有不甘,於是打電話向老闆嗆聲恐嚇,「我有很多小弟,也有很多槍,我是上過頭版新聞的人」,要求老闆和會計為他辭職付新台幣7萬元「和解費」。

他又要求會計到家中,乘機性侵會計得逞,後來會計趁隙打電話由友人協助報警,警方到場看到她全身顫抖、一臉驚恐,當場逮捕蔡男。

台南高分院審理後認為,蔡男獲假釋竟不知珍惜機會,僅因細故竟恐嚇取財並性侵被害人,導致對方身心受創,至今無法正常生活;蔡男犯後飾詞卸責,毫無悔意,應予重懲,依強制性交、恐嚇取財罪判刑9年4月,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103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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