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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監前夕 馬志玲夫婦聲請暫緩

2014/7/30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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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0日電)元大集團創辦人馬志玲夫婦被控背信案遭判刑確定,下週發監執行。北檢今天說,兩人以身體疾病為由,聲請暫緩執行,近日准駁。

美國於民國93年發生聯合投信贖回潮,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為消弭風險危機,要求各投信公司所募集的債券型基金,必須於94年底以前全數出清。

判決指出,馬志玲等人於是透過他人,以提供不實資訊給鑑價公司、欺騙獨立董事等方式,轉移股權,將家族持有股權「倒貨」給妻子杜麗莊掌控的元京證,造成元京證損失上億元。

馬志玲、杜麗莊夫婦另被控完成股權交割後,又安排元京證就結構債、公債或公司債,與馬志玲掌控的投資公司做「低賣高買」等非常規交易,將馬應負擔的損失轉嫁元京證,從中套利數億元,造成元京證損害。

最高法院6月30日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判決馬志玲、杜麗莊各7年4月徒刑;台北地檢署日前發出傳票給兩人,傳喚他們在8月初到案發監執行。

北檢今天表示,已收到馬志玲夫婦遞狀表示,因身體疾病,聲請暫緩執行,承辦檢察官會調查相關事證,再審酌是否有停止執行的事由,近日將作出准駁。

此外,馬志玲夫婦向最高檢察署聲請非常上訴;最高檢今天表示,杜麗莊部分已駁回,馬志玲部分須調查相關事證,近日決定准駁。103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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