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洩密案 北檢傳訊張顯耀

2014/8/28 14:45(8/28 17:0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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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8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前陸委會副主委張顯耀涉洩密案,今天以被告身分傳訊張顯耀說明。北檢發言人黃謀信對此不願證實。

張顯耀25日主動到台北地檢署向承辦檢察官陳舒怡說明,他強調自身清白,沒有洩密,並以人格保證,沒做壞事也不會落跑。檢方將張顯耀限制住居並轉列「偵」字案被告。1030828

洩密案 北檢搜索約談張顯耀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8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張顯耀洩密案,今天上午以被告身分傳喚張顯耀說明,下午與張顯耀到他的住處搜索,行動還在進行中。

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謀信以偵查不公開為由,不願證實。

張顯耀被控洩密案,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處22日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由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陳舒怡偵辦。檢察官立即對張顯耀實施「境管通知」。

張顯耀25日主動到北檢說明案情,庭訊後被檢方限制住居。張顯耀受訪表示,隨時配合傳喚到案,向檢方說明完整的案情以及他所了解的相關事項。

北檢過濾相關卷證後,26日深夜以證人身分傳喚陸委會經濟處長李麗珍、企畫處長胡愛玲、法政處長葉寧說明,確認張顯耀疑似外洩資料相關內容,今天展開約談行動。

承辦檢察官上午9時以被告身分傳喚張顯耀到北檢第3辦公室偵訊,避免媒體及外界干擾,庭訊歷時5小時結束。檢察官隨後帶著張顯耀前往大直住處等地搜索。103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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