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蜘蛛人垂降搶劫 男重判十年
2014/8/29 14:45
(中央社記者廖壬楷台中29日電)黃姓男子因缺錢花用,仿效蜘蛛人從5樓住處以塑膠繩及電線攀爬至同棟3樓住宅,搶劫1對老夫婦,今遭台中地院判刑10年。
台中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黃男因為長期失業而投靠家住台中市的胞姊。胞姊居住在大樓5樓,黃男長期觀察3樓的顏姓夫妻,家境優渥且平日家中只有兩老,心生歹念計畫強盜財物。
去年10月27日凌晨3時多,黃男學起電影「蜘蛛人」一般,以塑膠繩及電線纏繞雨鞋後,繫在窗邊向下垂降,再以帽子、頭套、口罩蒙住臉部,穿戴手套,並持料理刀及鋁製球棒,由陽台未上鎖的落地窗侵入被害人家中。
判決書指出,黃男入侵後持刀砍傷老翁右手臂,老翁為保命,拿出新台幣2萬8200元交付黃男,黃男得手後,還向老夫婦表示「不要動,我外面有人接應」。
案發後老夫婦撥打電話向管理室求救,由管理員報警處理。警方調閱監視錄影器,比對後懷疑黃男涉有重嫌,在案發後1小時發現黃男欲返回住所將做案用的繩索收回滅證,將他逮捕到案。
黃男在地院審理時辯稱,會垂降行搶是因是因失眠、焦慮等疾病而服用藥物,因藥性發作無意識才犯案,希望能減輕刑責。
法官認為,黃嫌能以塑膠繩、電線纏繞在雨鞋上做為垂降工具,還特意以帽子、頭套、口罩蒙臉進入顏家行搶,事後更恐嚇「不要動,我外面有人接應」,顯見身體及辨識能力未受藥物影響,因而不予採信,所以依強盜罪判處黃男有期徒刑10年,全案可上訴。103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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