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尾溝溪工程塌 鑑定無關施工
(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29日電)台南地檢署偵辦港尾溝溪疏洪道崩塌案,發現包商涉以營建廢棄物填充於堤岸水防道路,但鑑定單位認為並非造成災害主因。
台南市土木技師公會理事長鄭明昌今天表示,8月12日接受主辦機關、設計監造單位及施工單位三方共同委託,對災害進行損壞原因及責任歸屬鑑定。因本件工程的損壞模式屬於排樁傾斜傾倒,屬於外部不穩定,與結構材料強度較無關聯。
鄭明昌表示,經比對數處損壞的配筋,並未發現短少;抽樣檢驗混凝土強度也符合要求,皆排除此次工程損壞與施工因素有關。
他說,檢方發現堤頂防汛道路疑似有偷工減料情形,所影響的是堤頂道路路基承載力問題,不影響目前鑑定原因的判斷。從因果關係來看,排樁傾倒傾斜時,必定連帶造成堤頂道路下陷;但如單獨發生堤頂道路路基下陷,排樁仍完好,此時鑑定重點才會放在道路施工品質有沒有問題。
鄭明昌表示,此次鑑定主要工作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為下游彎道凹岸排樁傾倒;另一部分為箱涵出口處兩岸排樁傾倒。兩處相距約500公尺,災害發生的原因也不同。
他說,下游彎道凹岸排樁傾倒處,在河道退水後,發現排樁基礎有明顯淘深,河道沖刷應為主因。至於箱涵出口處則是在8月12日被發現有戧版破裂,主因為匯入疏洪道的中洲排水系統,有部分水流未直接匯入主河道;反而由上方的小箱涵流出並灌入戧版破裂處,對戧版下方的基礎土壤持續沖刷。
鄭明昌指出,在箱涵出口明顯遭淘深後,排樁在8月13日上午嚴重倒塌;後來箱涵出口搶險工程中,共投入93塊消波塊,才填滿箱涵出口沖刷凹洞。
他說,箱涵出口處的排樁傾倒災害主因,是主河道未達滿水位時,未能阻止中洲排水由小箱涵排出,屬於在工程設計方面問題。防汛道路若真有偷工減料情況,也不是造成此次災變的主因,故鑑定過程中一直未將防汛道路施工品質列為檢討項目。103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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