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餿水油 10餘廠商成犯罪鏈

2014/9/4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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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茗喧台北4日電)不肖業者回收餿水油混雜成食用油販售,環保署今天表示,此案由10餘家廠商形成「犯罪鏈」,已違反多項廢清法規定,最高可能面臨5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今天查獲不肖業者以回收的餿水油等廢油,混雜成食用油販售,初步估算約200公噸流入食品鏈及飼料業。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長賴健榮今天表示,南部打擊犯罪中心收到民眾陳情,跟監後發現有不法工廠向皮革廠、屠宰場、餐廳等廠商,收購皮革油、下腳料及廚餘,進行加工提煉、混雜劣質油後,再轉賣給下游油品廠商,10餘家廠商形成一條「犯罪鏈」。

賴健榮說,涉案廠商違法收售皮革油、下腳料及廚餘,可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39條,最高可處新台幣6萬元罰鍰,而違法煉油的廠商,則違反廢清法41、46條,最高恐面臨5年以下有期徒刑。

賴健榮指出,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4月間與檢察官、環保局、衛生局等單位配合,共同進行偵辦作業,由於此案仍在偵辦中,其餘細節暫不便透露。10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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