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害孕婦流產 男判2月
2014/9/17 16:01
(中央社記者廖壬楷台中17日電)江姓男子去年駕車與騎機車的詹姓少年發生碰撞,導致機車衝進路邊早餐店,造成早餐店老闆娘受驚流產,今天被法院判刑2月。
台中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江姓男子去年駕駛小客車,行經交岔路口時貿然左轉,與無照騎乘機車的詹姓少年發生碰撞,導致詹姓少年的機車失控衝進路邊的早餐店內。
機車除撞壞店內桌椅、設備及器具外,還造成彭姓店員腦震盪、髖挫傷與腹壁挫傷等傷害,而懷孕4週的張姓老闆娘也因遭受驚嚇,3天後大量出血至醫院檢查,才發現已經流產。
江姓男子庭訊時辯稱,張姓老闆娘流產與車禍發生間並無相關因果關係。但婦產科醫師證稱,張姓老闆娘懷孕4週,突然遭遇此劇烈、突然車禍,必將受極大驚嚇,導致懷孕出現不穩定甚至流產的後果。
法官認為,張姓老闆娘流產與經歷車禍遭受驚嚇有相當因果關係。且江姓男子犯後否認犯行,又未能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江男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103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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