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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團盼擴大墊償 勞部:待研議

2014/9/23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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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23日電)勞團今天表示,盼修勞基法第28條,擴大工資墊償基金。勞動部說,因涉及墊償範圍及費率等事項,將進一步研議。

全國關廠工人連線、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等勞團今天在勞動部前舉行記者會,呼籲工資墊償基金的墊償範圍,從6個月的積欠工資,擴大到退休金與資遣費。

勞團表示,近年來發生全國關廠工人連線、榮電工會、華隆工會與自救會等抗爭,凸顯台灣惡性關廠歇業氾濫,及台灣勞工退休保障制度的不足,遇到資方惡性關廠時,工人只能看著多年的勞動心血付諸流水,退休金、資遣費都沒有保障。

勞團指出,勞動部先前提交行政院的勞基法第28條修法草案,只有提升債權順位的方式,為確保工人在遭受雇主惡性關廠歇業時,仍能拿回完整的「棺材本」,呼籲擴大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的墊償範圍,從6個月的積欠工資,擴大到退休金與資遣費,以落實「代位求償」的精神。

勞動部表示,為加強勞工工資、退休金及資遣費的保障,已研議修正勞基法第28條,將勞工工資、退休金及資遣費等債權的優先受清償順位與第一次序的擔保物權相同;同時要求雇主於年終檢視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提撥狀況,未依依法給付退休金及資遣費者,將修法增加雇主責任,課予刑罰 。

至於勞團訴求退休金及資遣費納入積欠工資墊償範圍,勞動部指出,若將退休金及資遣費納入墊償基金墊償範圍,需增加墊償支出及提高墊償費率,以因應墊償範圍擴大後,墊償申請人數增加,因此勞動部會邀相關單位進一步審慎研議。103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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