棍棒傷猴 高市緝兇
2014/9/23 18:07
(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23日電)高雄市壽山有嚴重的猴患,依野生動物保育法,民眾不能宰殺虐捕,但仍有人持木棍打傷猴的臉鼻流血,市府緝兇並將依法開罰。
農業局科長林志嫺今天說,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應予保育,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或為其他利用」,違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金。
農業局指出,接獲民眾通報,9月19日於壽山千光寺西側停車場登山口附近,目睹民眾持棍棒打傷台灣獼猴,血流滿面。
舉發民眾除了通報農業局也向內惟派出所報案,並提供相關事證。
林志嫺說,舉發的民眾有提供加害人的車牌資訊,將會同內惟派出所偵辦,釐清案發經過。
據指出,加害人一度透露是目睹公獼猴欺侮小猴與母猴,當時是基於保護弱勢,才持木棍傷猴。
農業局說,如果民眾加害致野生動物死亡者,會被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萬元到50萬元以下罰金。
為了宣導並加強獼猴生態教育,高市府成立「高雄市柴山獼猴教育宣導志工隊」,呼籲民眾勿餵食野生動物、勿接觸獼猴、勿威脅或攻擊獼猴、勿讓孩童或寵物離開、請幫忙勸阻遊客不恰當的行為。103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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