栽槍求績效 平鎮4員警收押
2014/10/23 18:29
(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23日電)桃園縣平鎮警分局4名員警,被控為求績效栽贓藏槍,涉嫌違法搜索、偽造證據、縱放人犯、偽造文書等罪,法院今天裁定羈押禁見。
桃園地檢署與廉政署昨天到桃園縣警察局平鎮分局,調查民國101年春安工作期間,員警偵辦一起違反槍砲、毒品案件,並以4名員警在偵辦過程疑有瑕疵,依偽造文書及誣告罪嫌調查。
丁姓巡佐等4人在101年1月18、19日負責偵辦一起違反毒品、槍砲案件時,疑似為求績效,與嫌疑人談妥,要求多揹上一條攜帶槍砲案件,換取警方不以嫌疑人販毒移送。
全案在法院審理時,嫌疑人否認藏槍,並且爆料與警方間的「默契協商」,引起法官與公訴檢察官重視,隨即展開調查。
檢方昨天到平鎮分局調查、搜索,並調閱該案當初偵辦的卷宗、錄音光碟、工作紀錄等全案資料,隨即傳訊員警說明。
全案經檢方偵訊,員警間的供詞不一,避重就輕,檢方依有串證之虞,員警涉嫌違法搜索、偽造證據、縱放人犯、偽造文書等罪嫌聲請羈押,隨後並遭到法院裁定收押禁見。10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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