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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嚇性侵少女 男網友認罪緩刑

2014/10/25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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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5日電)網路自稱「台北陳浩南」的19歲林姓男子被控性侵國中女學生案;台灣高等法院認定三度性侵犯行,判他兩年徒刑、緩刑5年。

檢警調查,林男在去年透過網路語音聊天室認識年僅13歲的國生女學生,他邀約女方及1名男友人一起在西門町見面,後來帶女方去看MTV並要求男友人離場,在MTV包廂內性侵女方兩次。

林男事後要求女方繼續與他發生性關係,還恐嚇女方若不乖乖就範,就到女方家及學校去亂,並在網路上發布他們在MTV性交的經過,女方因此多次赴約發生性關係。

被害女學生後來將相關經過訴諸在臉書,許多網友轉載,痛批林男是變態強姦犯,甚至寫E-MAIL給台北地檢署檢察長楊治宇,要檢察官出面主持公道;台北地檢署立即分案偵辦,後來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嫌起訴林男。

法院開庭時,林男一改之前供稱兩情相悅說法,改以認罪;台灣高等法院審酌林男三度性侵犯行及犯後態度等情形,日前判他兩年徒刑、緩刑5年。全案還可上訴。10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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