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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案 律師指檢未提油品標準

2014/10/30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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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30日電)彰化地院今天開頂新案接押庭,前頂新製油總經理常梅峰委任律師說,檢方未舉證何謂食用油及飼料油,盼法官尊重人權作裁定。

常梅峰的律師解釋,檢方未說明食用油及飼料油的標準何在,不能以食用油就是給人吃的、飼料油就是給動物吃的作為標準,如果此犯罪的前提未建立,希望法官考量人權。

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召開頂新案的接押庭,常梅峰是全案6名在押被告中第5個進入開庭的被告,常梅峰向法官說明,頂新曾向大幸福公司購買豬油、牛油、魚油以及椰子油,起初買的是飼料油,後來他問大幸福負責人楊振益有無食用油,對方說有,他才進貨。

常梅峰供稱,在頂新製油往來的廠商中,大幸福的油品算是比較差的,偶爾進來的油品會不符標準,但這在國際貿易中算是正常的情形。

常梅峰的委任律師則指出,先前幾名被告和他的委託人都會問到一個問題,就是食用油及飼料油的標準在哪裡,檢方在起訴書中沒有提到飼料油與食用油的不同在那裡,不能以給人吃的或是給動物吃的作為標準,今天討論的是有無羈押之必要,但犯罪的大前提根本沒有建立,他請法官考量這點以及基於尊重人權的考量作出裁定。

彰化地檢署檢察官姚玎霖則拿出檢方扣得的文件,說明大幸福公司的油品只要檢驗報告不合格,就會扣款,報告中也說大幸福的油品聞起來有臭味,相關文件上常梅峰都有簽名。

而地院法官隨後將傳訊魏應充,訊問結束後,才會決定6名被告是否續押或交保。10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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