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僕氣爆救災盡職 檢:難究責
2014/12/19 10:26
(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19日電)高雄氣爆案造成慘重傷亡,高雄地檢署偵辦認為公務員於當天救災盡職到場處理,實難苛責刑責。
雄檢偵辦高雄氣爆案,18日偵結,就刑事責任部分依業務過失等罪起訴李長榮化工公司董事長李謀偉、高雄市政府養工處長趙建喬等12人。
雄檢表示,高雄市政府其他公務員於當天的處理狀況,雖然因故遲未能發現丙烯洩漏,但多名一級局處主管及承辦人都已盡職到場處理,試圖阻止災難發生。
檢察官偵辦發現當天現場救災有7名警消死亡,33名市政府公務員受傷,查無任何人有故意廢弛職務情事,實難苛責市政府到場執行職務的各局處公務員有何刑事責任,檢察官都予以簽結。
雄檢表示,氣爆發生前,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捷運局等各有關局處間的橫向業務聯繫是否不足,因而未能即時查悉洩漏丙烯管線,因此喪失可能防止氣爆嚴重災害機會,應由權責機關檢討改進。10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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