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趴睡嬰因病猝死 褓姆無罪確定

2014/12/19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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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9日電)一名褓姆被控讓9個月大嬰兒單獨趴睡導致窒息死亡。法院送請法醫研究所及台大醫院鑑定後,認為嬰兒因病猝死,判決褓姆無罪確定。

判決指出,李姓褓姆受託在民國99年9月14日照顧9個月大的嬰兒,嬰兒的父母離去前叮嚀李女指嬰兒生病體弱應詳加注意;李女後來將嬰兒放置二樓房間睡覺,就下樓烹煮稀飯,1小時後返回二樓發現趴睡的嬰兒遭棉被蓋頭導致姿勢性窒息,經送醫急救仍回天乏術。檢察官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李女。

法院為調查李女是否有疏失造成嬰兒死亡結果,陸續委託法醫研究所及台大醫院鑑定,法醫研究所依據嬰兒生前病歷及檢體化驗後,認定被害人死亡原因是生前感染肺炎鏈球菌,造成細支氣管炎併嚴重肺泡內出血及水腫,最後因呼吸衰竭死亡而「自然死」。

台大醫院鑑定後,認定嬰兒因解剖無發現任何異物導致呼吸道阻塞,臉部頸部外觀無窒息或纏繞痕跡,解剖也沒有發現任何可以解釋死因證據,符合嬰兒猝死症候群。

法院審酌各項證據,認定被害人死亡符合因病猝死的「自然死」及相近「嬰兒猝死症候群」的診斷,因此李女並無預見可能,本案無因果關係。

二審判李女無罪,全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確定。10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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