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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分娩 丈夫適用5天陪產假

2014/12/25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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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茗喧台北25日電)勞動部今天表示,若太太在12日分娩,丈夫仍可適用新版性別工作平等法5天陪產假規定,但明天就是陪產假請假最後期限,提醒符合請假門檻民眾要請要快。

13日才上路的新版「性別工作平等法」,將男性勞工的有薪陪產假由過去3天增加為5天。不過,勞動部近日接獲許多民眾電話詢問,若太太12日分娩,應該放3天還是5天?

勞動部近日頒布解釋令,決定從寬解釋,即便太太在12日、新法上路前分娩,仍可適用新法,等同新增兩天有薪陪產假;不過,陪產假須在分娩當日及前後合計15天內請完,因此若太太在12日分娩,丈夫最晚請假期限就在明天,提醒勞工要注意請假期限。

勞動部官員說,性別工作平等法立法意旨是要紓解婦女生產前後身心壓力,需要配偶陪伴及協助照顧,所以決定從寬解釋。若雇主拒絕勞工請陪產假,可處新台幣2萬至30萬元罰鍰,還會公布負責人姓名。

此外,若男性勞工在新法實施前已請完3天陪產假,第4天用事假、特休假等假別去陪產,是否能要求將事假改為陪產假?勞動部表示,若勞資雙方合意可以更改,但若雇主不同意,也沒有違法。10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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