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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仙塵爆 義務律師團籲檢方聲請假扣押

2015/6/30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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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30日電)八仙樂園塵爆造成嚴重死傷,義務律師團今天在臉書上呼籲是林地檢署,依法向法院聲請假扣押應負賠償責任人的財產,也提醒受害者家屬保全相關證據。

八仙樂園27日晚間發粉塵爆炸意外,造成近500人受傷,其中1人死亡。賴芳玉等律師組義務律師團,協助被害人及家屬。

賴芳玉今天在臉書上發表義務律師團聲明,表示無論民、刑事訴訟,提醒受害者家屬保全相關證據,以利後續程序進行。刑事程序部分,則應留意6個月告訴期間。

聲明指出,日後律師團將舉辦法律說明會,說明所有受害者家屬後續法律流程,及可能面對的狀況。律師團將積極整合,並尋找與其他團體合作之可能,凝聚更多的力量,作為所有孩子們的法律後盾。

聲明中並提出4點呼籲:

1、建請士林地檢署盡速回應本案是否得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第27條,向法院聲請假扣押應負賠償責任人之財產。

2、除檢方依刑事程序扣押證據外,建請新北市政府調查本事件時,依消費者保護法第34規定,積極聲請檢察官扣押相關證據,減輕受害者保全證據之負擔。

3、建請中央及各縣市政府對於兒童及青少年經常往來之公共場所及遊樂設施安全,全面性檢討及檢查。

4、建請總統盡速公布法律扶助法修正案,以便法扶可以盡快照相關法律規定接手協助。10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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