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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封屍案開庭 死者家屬淚崩

2015/7/28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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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8日電)男子陳祐豎擄人撕票後放入鐵桶灌水泥棄屍,一審遭判無期徒刑,二審加重改判死刑。最高法院今開庭言詞辯論,被害人家屬淚崩。

陳祐豎被控夥同喬裝成刑警的鄭志偉等黑道分子,在民國102年強行擄走一名陳姓被害人,向其家人勒索千萬贖金;陳祐豎懷疑被害人侵吞販毒貨款,談判破裂後撕票,把人放入鐵桶灌水泥,棄屍桃園縣觀音鄉一處池塘。

一審去年判處陳祐豎與鄭志偉無期徒刑,其他共犯分處3年到15年不等刑期。但高院審理後認定陳男犯案手段殘暴,情節重大,改判處死刑,鄭志偉仍維持無期徒刑,其他共犯分處5年3月至18年不等刑期。

案件上訴後,最高法院上午開庭諭知,全案爭點在於原判決採證有無違背證據法則?採證論斷是否適法?原審量刑是否妥適,有無詳加調查量刑事由?原審判決陳男死刑、鄭男無期,是否違反平等或罪刑相當原則?

蒞庭的最高檢檢察官表示,原審判決無誤,兩名被告上訴無理由。但兩人委任律師認為被害人死因未明,希望撤銷發回。

陳祐豎委任律師表示,事實上是被害人欠錢,陳祐豎是打電話去催債,並非開口擄人勒贖。根據法醫鑑定報告,無法排除被害人是過失致死,難確認是一人或多人犯案。

鄭志偉委任律師表示,鄭志偉只是協助老闆陳祐豎討債,否認擄人勒贖或殺人犯意,法醫鑑定報告也無法排除可能是一人犯案。104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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