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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發署:明師高徒計畫非僱用關係

2015/10/13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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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13日電)明師高徒計畫訓練爆師徒糾紛,民團呼籲勞動力發展署應檢討缺失讓該計畫回歸勞基法保障。勞發署今天回應,此計畫為師徒合意議定的訓練關係,非僱用關係,不適用勞基法。

勞動力發展署說明,明師高徒計畫是為了協助青年學習在學校或專班式訓練中不易學到的技術,透過一對一密集式師徒訓練,協助青年在實務環境獲得專業技能。訓練期間及契約都是由師徒雙方共同議定。

勞動力發展署表示,明師高徒計畫採師徒式貼身教學,訓練期間及訓練內容由師徒雙方依訓練職類、學習歷程等條件議定,為協助師徒安心訓練,只要每月訓練時數達100小時以上,發展署就補助師傅每月新台幣5000元指導費、補助徒弟每月1萬元的訓練津貼。且師傅不必為徒弟加保勞健保,但若師徒於計畫訓練契約之外還有另行合議的情形,則依雙方約定處理。

勞動力發展署指出,之前在訪視申訴個案時,未接獲個案陳情權益受損,目前已展開調查,並將依實際參訓天數核發徒弟訓練津貼。若師傅確有疏失將立即廢止其資格,如果涉及承辦單位造假或違失,則依法進行相關處置。

勞動力發展署補充,為促進青年就業,發展署會持續以審慎積極態度推動明師高徒計畫,民眾參訓過程如果有任何不當訓練,可隨時向發展署或各地分署反映。10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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