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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地下街吻摸熟睡姊妹 性騷擾判刑1年

2016/5/4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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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4日電)一名黃姓男子日前在北捷地下街出口旁,趁一名女子熟睡時將舌頭伸進女子口中,因被害人驚醒逃逸;沒多久他又撫摸被害人姊姊臀部,竟辯稱「找衛生紙」,二審判刑1年確定。

這起案件發生在民國103年7月間,一名女子與媽媽、姊姊在台北市市民大道、捷運地下街出口旁睡覺時,突然覺得口中有異物侵入,感覺濕濕黏黏,還有一股煙味,驚醒後發現黃男就在面前,還一臉陶醉樣正親吻自己,放聲尖叫後黃男隨即逃逸。

不料黃男竟食髓知味,同年10月間,在同地點看見被害女子的姊姊在熟睡,竟乘機上前撫摸臀部後逃逸無蹤。事後黃男遭警方逮捕,被依2個性騷擾罪嫌提起公訴。

一審士林地方法院判黃男有期徒刑1年,案件上訴至二審,台灣高等法院開庭審理時,男子仍矢口否認犯案,辯稱確實有親吻女子,但沒有將舌頭伸進口中;而撫摸臀部部分,辯稱是為了找尋女子口袋中的衛生紙。

判決書指出,合議庭審理時,遭親吻的被害女子經過3次詢問證詞均一致,顯示「若非親身體驗,難以如此具體指證」;另外,遭撫摸臀部的女子證詞依然一致,加上合議庭不採信黃男供詞,因此認定2個性騷擾罪成立,分別判7個月,合併執刑1年確定、不得上訴。105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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