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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區偵破擄人案遭懲處 苗警信心喊話

2016/9/26 12:29(9/26 13:2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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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26日電)苗栗分局偵查隊破獲擄人性侵案件,透過彰化警方協助,迅速逮捕犯嫌,卻傳出基層員警未即時回報,遭到懲處,苗栗縣警察局今天信心喊話表示,有功員警將從優敘獎簽報。

31歲張姓男子6日開車前往苗栗,擄走一名國中女生並加以性侵害,苗栗警方獲報著手偵辦,發現張男躲藏在彰化一處民宅中,立即連絡當地轄區員警協助,48小時內逮捕張姓犯嫌。

案件破的漂亮,卻傳出基層員警第一時間未通報長官,不但彰化員警遭到處分,連主辦的苗栗分局偵查隊小隊長也被記申誡,彰化縣警察局長楊崇德的一句像在辦「辦私案」,更讓基層員警忿忿不平。

苗栗縣警察局副局長游永中出面緩頰表示,感謝彰化警方在案件上的配合,對於苗栗分局員警跨區辦案未依相關程序辦理,為考量偵辦案件必須掌握時效,以及時間上的急迫性,是否有疏失將進一步了解。

游永中指出,對於破案有功人員,將重新敘獎、簽報獎金,呼籲基層員警不要因為「小小的瑕疵」,影響到團隊的士氣。105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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