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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害污染損及權益 環署提供法扶協助

2017/2/21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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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21日電)雲林縣農民因鄰近工廠排放氟化物造成作物枯萎,向環保署申請公害法律扶助獲得賠償。環保署表示,當民眾遇公害問題致自身權益受損時,可申請法律扶助保障。

雲林縣100多名農民種植玉米及大蒜作物,卻因鄰近富橋公司生產玻璃纖維紗時產生的氟化物影響,導致作物出現葉片乾枯、無法結穗等情況,雙方原本透過雲林縣政府調處,卻因彼此對求償金額認知差異過大而不成立,最後透過環保署的法律扶助,獲得255萬3081元賠償。

環保署指出,從民國101年6月起辦理公害法律扶助服務,但民眾遭遇公害問題時,且已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害時,可向環保署申請法律扶助保障,環保署將協助民眾透過公害糾紛處理程序或民事訴訟協助爭取權益。

環保署表示,從101年6月至105年,共計已扶助58件公害糾紛案件,包含噪音、空氣污染、土壤污染、輻射、水污染及綜合污染,受扶助人數達844人,協助受償人獲賠金額達1600萬元。

民眾若需要申請法律扶助,可先向各縣市環保局及主關機關陳情,並留下相關稽查紀錄,若有發生損害也應留下相關證據例如照片、就醫證明、農漁作物受損證據及影音檔案等,在撥打法律扶助專線電話向專案事務所尋求法律協助。106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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