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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星婚外情2個月? 南檢傳訊搜索住處

2017/5/10 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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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南10日電)補習班名師陳星涉入才女作家林奕含輕生事件,引起社會強烈議論,陳星9日前往台南地檢署到案說明,陳星也打破沉默透過補習班發表5點聲明,其中承認與林奕含交往2個多月,陳星的太太知悉後選擇原諒。

台灣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說,媒體報導陳姓補教老師疑涉妨害性自主案,1日上午分案指派婦幼專組專責檢察官偵辦後,陸續展開多項偵查作為;已依法傳喚陳姓補教老師到案說明,並經其同意,由檢察事務官搜索住處,帶回相關物證解析。

南檢表示,林姓女子家屬部分,期間經多方聯繫未果;檢察官以傳票通知家屬到署說明協助調查,但家屬以辦喪事為由請假未到庭。檢方充分體諒家屬心情並尊重意願,仍持續與家屬聯繫中,期待家屬能到署說明並提供相關事證以利釐清案情。

陳星聲明稿全文如下:

各位朋友大家好,我是陳國星,不是李國華,首先,要為近日帶來的社會紛擾對我的家人說聲抱歉,也對關心、關注這件事情的人致上歉意,林小姐過世時,林家父母透過出版社以一篇聲明稿,疑將死亡原因直指本人,導致本人成眾矢之的,然念及林家父母痛失愛女,治喪期間不願再造成對方家屬的二次傷害,因此,沒有選擇第一時間出面澄清,而是靜待司法機關調查釐清真相,但情勢失控至此,亦不得不出面說明,發表以下幾點聲明:

第一,我並沒有神隱、沒有逃亡,我更不是狼師,也並非傳聞在煙滅證據,我一直在台北,承受論壓力相當沈重,我與我的家人亦因此紛擾而身心瀕臨崩潰,然而,此事件已成為媒體頭版撻對象,嚴重波及我的家人安危,就由不得我繼續沈默。

第二,民國98年2月,當時林小姐是高三學測滿級分生,同心補習班的招生主任安排林小姐與本人合照留念。其後,林小姐及一群資優生參加補習班安排的加強輔導課,此段期間均僅於課堂上見面,無私下來往。至民國98年約8月初林小姐上台北準備念大學,彼此已無師生關係,兩人之後交往約兩個多月後,林家父母知悉,要求分手,我的太太知悉後選擇原諒,這段關係就劃下休止符。

第三,據林小姐專訪中表示於十六歲即已有嚴重憂鬱症,本人當時與其素未謀面。本人現在回憶林小姐也曾因課業壓力及志趣不合而快樂不起來。她說她是一個文學的靈魂卻禁錮在理工科的軀殼中。

第四,關於小說,新書發表會中她明確表示不是書中女主角,讓大家失望了。小說中的時空錯置、跳脫、幻想的手法,並非自傳。本人尊重創作者的自由意識,不予置評。

第五,本人會配合司法調查,所有對本人的不實指控、誣衊毀詆、道德批評,本人為此已經身敗名裂。懇請各位媒體不要再讓我的家人、親朋好友及熱愛教育的補習界同仁,承受這一切。

最後,還要感謝我的兩位律師,願意在此社會氛圍下,挺身而出,當時兩位律師對於承接此案有諸多疑慮,但經兩位律師反覆詰問本人,並檢視相關證據,基於輿論公審須建立於真相事實之上的理念,經數日考量後,協助各方釐清案情,深感謝意,更希望社會大眾不要再為此案耗費社會成本。如本人是導致此憾事原因之一,我亦願意承擔,讓林小姐的靈魂能夠平靜。再一次感謝大家!

陳星的聲明引起多位立委批評,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林俊憲在臉書說,陳國星有妻有女,有什麼資格硬掰成「戀」字,何況是用師生的特別權力關係去誘迫。「追查標案和相關逃漏稅部分,絕對不會停!絕對不會放過陳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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