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蝦味先最高可獲1.2億獎金
2017/5/19 09:27
(中央社高雄19日電)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配合檢調單位查獲蝦味先涉嫌使用逾期原料再製產品,檢舉人最高可獲新台幣1.2億元獎金。不過,實際檢舉獎金要看罰款金額而定。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會同食品藥物管理署南區管理中心17日配合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到工廠稽查,查獲蝦味先涉嫌使用逾期原料再製產品。
高雄市衛生局強調,按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規定:食品逾有效日期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
根據高雄市檢舉重大違反食品安全衛生案件獎勵辦法第5條,檢舉人檢舉重大違反食品安全衛生案件,經主管機關查證屬實,並裁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罰鍰確定者,依實收罰鍰金額60%發給檢舉獎金。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可罰6萬元至2億元不等,如果衛生局對業者開罰2億元,檢舉人將可領到1億2000萬元檢舉獎金。實際檢舉獎金要看罰款金額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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