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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客釣竿未收疊 搭機捷爆衝突

2017/8/16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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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16日電)香港籍旅客一家4人,今天從桃園機場捷運A1台北車站前往桃園機場搭機時,因攜帶200多公分的釣竿進站,遭桃園捷運公司保全人員以安全規定勸阻,過程發生衝突。

桃園市政府捷運警察隊巡官蘇群芳今天表示,今天上午有4名港籍旅客,進入桃園機場捷運A1台北車站,準備前往桃園機場搭機返港時,因為隨身攜帶逾200公分的釣竿進站,遭桃園大眾捷運公司人員勸阻。

警方表示,其中一名旅客與保全人員發生口角及肢體衝突,警方獲報後趕抵現場處理,經保全人員考量港籍旅客搭機返國時程,由捷運警察警勸說並護送旅客出站,另尋其他交通工具前往機場。

至於港籍旅客為何不收納釣竿,警方表示,仍待釐清。

桃捷公司站務中心北段副段長李漢民表示,根據「桃園市大眾捷運系統旅客運送規則」第30條第2項規定,旅客隨身攜帶行李及物品應符合規定,每件行李長度不得超過165公分,長、寬、高之和不得超過220公分。但輪椅、代步車、嬰兒車,及其他經桃捷公司公告的物品,不在此限,否則得拒絕運送。

桃捷表示,這項規定是維護旅客的安全,因為過長的物品,容易因為不小心,在捷運行進間傷及其他旅客,因此包括超過長度限制的棍、棒、衝浪板、未折疊腳踏車等均無法進出機場捷運。106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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