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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撞死妻及律師 男遭求處最重之刑

2017/8/21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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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21日電)台南市洪姓男子因與妻子打離婚官司,在7月17日到台南地方法院出庭後,開車撞死剛步出法院的妻子與妻子的委任律師。台南地檢署今天宣布偵結起訴,建請法官判處最重之刑。

根據地檢署提供的起訴書,在押的洪男因與妻子李姓女子訴請離婚,由台南地院安排於7月17日下午調解,李女委任的黃姓律師也到場參與調解程序。洪男因不滿律師在調解期間為李女主張權益,懷恨在心。

起訴書中指出,洪男在調解結束後駕駛自用小貨車,在台南地院與台南地檢署間的車道上,基於殺人犯意,重踩油門加速自後衝撞李女及黃男,兩人送醫後宣告不治。

起訴書中指出,洪男在應訊時仍執詞狡辯為過失,手段凶殘,無悔改之意,不尊重生命之情可見,請求法院予以判處最重之刑。106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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