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馬英九涉洩密無罪 律師:判決恐引憲政爭議

2017/8/25 18:23(8/25 18:42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劉世怡台北25日電)台北地院審理前總統馬英九涉嫌洩密等案,今天判馬英九無罪。本案告發人、律師黃帝穎指出,北院法官誤信馬英九所辯的憲法院際調解權,此判決恐引起憲政爭議。

台北地檢署的起訴事實為,馬英九在民國102年8月31日,明知「100特他61案」並非僅屬行政不法,仍洩漏偵查中應秘密事項、立委柯建銘個人資料及通訊監察資料,給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兩人。

台北地方法院認為,馬英九雖有洩密行為,但根據憲法第44條「權限爭議處理權」,本案有阻卻違法事由,依刑法第21條規定不罰,因此判馬英九無罪。

對此,黃帝穎指出,北院法官誤信馬英九所辯的憲法院際調解權,讓總統權力可「無限上綱」,把政治黑手伸進偵查中個案,形同認證總統有權介入司法個案,「這個判決恐引起憲政爭議」。

黃帝穎說,憲法第44條,總統只有就憲政機關間的爭議有權調解,但沒有介入偵查中個案的權力,這才是正常的法律解釋。法官在馬案錯誤解讀憲法,自創憲法44條是阻卻違法事由,將嚴重傷害人民對司法的信任。

黃帝穎表示,法官將憲法院際調解權當成馬英九無罪的理由,這是為馬英九脫罪所「獨創」的見解,前所未見。檢察官上訴後,高院是否維持一審無罪判決,將嚴重影響人民對司法公正性的信任。1060825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