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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商行賄案判無罪 林光華獲解除限境

2017/9/27 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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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7日電)中藥商公會為推動調劑權修法涉嫌行賄立委案,高等法院昨天更三審判林光華無罪。林光華聲請解除限制出境,高等法院今天認定檢方舉證不足他犯貪污及有逃亡之虞,裁定解除限境。

全案緣於民國87年中藥商公會為透過修法,讓中藥商不需經國家證照考試即可取得調劑權,以「贊助金」等方式尋求立委修正藥事法第103條,讓中藥商只要修習一定課程,即可擁有調劑權,當時有8名立委被控收賄:涉案的8名立委中,李俊毅、趙永清、陳鴻基、許舒博先後獲判無罪確定,廖福本在訴訟過程中死亡。

全案纏訟十餘年,台灣高等法院昨天更三審宣判,林光華、馮定國無罪,僅邱垂貞遭認定收賄三次共計新台幣500萬元,判刑3年10月、褫奪公權3年,還可上訴。

高院今天指出,林光華聲請解除限制出境,因昨天已判無罪,且檢方4年前的函文認定林光華有逃亡之虞,依據現在時空背景變遷而有不同,檢方也未再提出其他事證證明林光華現仍有逃亡之虞,因此裁准解除限制出境,還可抗告。106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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