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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哲男假釋出獄 雄檢:24小時內須報到

2017/10/11 23:25(10/12 07:0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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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11日電)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因司法黃牛案被判刑今天假釋出獄,高雄地檢署晚間表示,依假釋出獄程序,陳哲男須於24小時內到雄檢報到,他明天應會到執行科報到。

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第89條第一項規定:假釋奉准後,出監前由監獄長官主持假釋儀式,頒發假釋證書,並交付出監人居住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執行保護管束函副本,告以出獄後24小時內應向該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報到。陳哲男是高雄人,因此須向雄檢報到。106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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