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法網恢恢 男盜紅檜飄流木竟遇保警交接

2017/10/22 10:37(10/22 11:57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22日)宜蘭吳姓男子盜取紅檜漂流木,在宜蘭縣歪仔歪橋附近停等紅燈時,卻巧遇內政部保七總隊羅東分隊新舊任分隊長到交接轄區治安熱點交接並遭查獲,依竊盜罪法辦。

現年55歲的吳男昨天上午駕駛沙灘車並滿載漂流木,他在行經宜蘭縣台196線124公里處歪仔歪橋河濱路口停等紅燈時,恰巧遇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四大隊羅東分隊卸任分隊長黃明琪及新任分隊長陳昌扶專程到治安熱點實施現場進行交接,隨即遭查獲。

停等紅燈當下,保警們發現同方向的沙灘車上載滿珍貴漂流木紅檜,當場攔查,並帶回羅東分隊調查,吳姓嫌疑人辯稱,由於山區連日豪雨將山上樹木沖刷而下,他藉水勢漸小特地到蘭陽溪撿拾漂流木作為觀賞之用,不知撿拾漂流木是犯罪行為。

當場查獲的紅檜漂流木共計17塊、總重110公斤,市價約為新台3萬2350元。

保七總隊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雖然吳男自稱無犯罪意圖,也希望警方給予自新機會,但撿拾漂流木屬犯罪行為,全案仍依刑法竊盜罪嫌移送台灣宜蘭地方法院檢署偵辦。

保七總隊第四大隊副大隊長鄒騰勝表示,漂流木為國有財產,以確保國家資產及生態環境完整,非經林政單位公告可以撿拾,民眾若擅自到海邊撿拾漂流木即違法,呼籲民眾不要誤觸法網。1061022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