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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A求償案二審將宣判 工傷協會盼改判

2017/10/22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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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2日電)美國無線電公司(RCA)工傷求償案,一審判決應賠445人逾5億元,經上訴,二審日前辯論終結,27日將宣判。工傷協會今天說,一審判賠金額低又駁回84人求償,期待二審能改判。

台灣RCA於民國59年在桃園設廠生產家電,81年關廠停產,後來發現長年使用有機溶劑三氯乙烯等,嚴重污染土地與地下水,導致不少員工罹癌。

RCA桃園場址被公告為地下水污染管制區,超過千名員工罹癌,超過200人病逝。這些員工打官司,向RCA 等求償新台幣55億元。

一審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於104年認定RCA等公司生產時違法使用有致癌風險的三氯乙烯,工作環境也無防護設施,判決共應賠償445名員工及家屬超過5億元,案經上訴,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高院於7月底辯論終結,訂於10月27日下午4時宣判。

工傷協會專員劉念雲今天受訪表示,當初求償人數為529人,但一審僅判445人獲賠,駁回84人求償,本案判賠金額太少,且涉案的奇異公司不用賠償,因此提起上訴。

劉念雲說,27日宣判當天,工傷協會將與RCA員工關懷協會等成員到場聆判,期待二審能改判。兩協會24 日上午將前往桃園巿府門口陳情,邀請巿長鄭文燦27日能前往高院聆判,並就鄭文燦競選期間對RCA勞工的承諾,請求應注意目前尚未兌現情形。

另外,依據環保署公布的RCA案桃園污染場址整治計畫,因地下水尚未整治完成,RCA公司提出變更計畫,獲桃園巿府審核通過改善期限展延36個月,改善期限展延至108年4月底;劉念雲說,期待這塊場址後續能作為公益用途。106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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