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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檢:無扣押寶島時代村或負責人現金

2017/12/5 20:02(12/5 20:1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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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南投縣5日電)寶島時代村員工組成自救會,今天到南投地檢署陳情,要求發還與江欽良詐貸案無關的公司資金及資料,但南投地檢署指出,並無扣押任何寶島時代村或公司江姓負責人的現金。

寶島時代村創辦人江欽良涉嫌利用人頭,向草屯鎮農會詐貸達新台幣上億元,違反農業金融法等罪嫌,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指揮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帶回江欽良等35人調查,並到草屯鎮農會調取申請貸款資料,檢方10月27日複訊後,諭知江欽良1000萬元交保。

寶島時代村日前公告,預定今年12月31日結束營業,今天有40多名員工到南投地檢署遞交陳情書。內容指出,寶島時代村董事長江欽良因詐貸案接受調查,公司被迫結束營業,被資遣員工領不到11月薪資及資遣費,希望地檢署發還與案件無關的公司資金與資料。

為免外界誤解,南投地檢署發布新聞稿說明,並無扣押任何寶島時代村公司或江姓負責人的現金,也無扣押江姓男子日前對媒體宣稱的保險箱鉅款;江姓男子涉違反農業金融法,目前持續偵辦,都依法執行搜索並就可為證據的物品予以扣押。

江欽良11月1日到南投地檢署按鈴申告,控告辦案檢察官和刑事局員警。南投地檢署指出,江姓男子並無以任何南投地檢署人員為被告而提告,江男日前申告內容也無提及所謂現金或鉅款。

南投地檢署指出,全案所衍生相關申告、聲請或陳情,依法受理分案,就發還扣押物的聲請案,已斟酌案情函覆,可領回部分存摺、印鑑,但其餘涉嫌犯罪證物,暫不發還。106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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