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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昌綠點內線案 最高法院駁回非常上訴

2018/1/11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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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1日電)普訊創投集團負責人柯文昌,因綠點內線交易案判刑9年確定,已於105年入監。檢察總長顏大和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認為無理由,今天判決駁回。

顏大和提起非常上訴時主張,綠點公司與美商捷普公司簽署無拘束力意向書時,還沒經過實地查核,契約並未成立,原確定判決認定此時已屬重大消息明確,違反經驗法則,原審法院對不法利益的計算也有錯誤。

最高法院審理認為,重大消息明確時點的認定,屬於事實範疇,不涉及統一法令適用的問題,至於犯罪所得計算方式,由法院依個案計算,原審認為犯罪所得超過一億元,依法加重其刑,認事用法均無違誤,駁回非常上訴。

有「台灣創投教父」之稱的柯文昌,被控在民國95年利用普訊集團擔任綠點公司法人董事機會,事先得知捷普要購併綠點,於是進場大買綠點股票,藉此拉抬股價,事後再賣股,總計獲利新台幣4億7284萬元。

柯文昌一度獲判無罪,但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認為,柯文昌明知捷普與綠點將簽約合併,卻利用得知這項重大消息的機會買股票獲利,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罪判刑9年、併科罰金1億元,創下台灣內線交易案件定罪的最重刑度,案經最高法院於104年12月駁回上訴而確定。

案件定讞後,宏碁集團創辦人施振榮與台達電子創辦人鄭崇華、國泰金控董事長蔡宏圖,以及和碩董事長童子賢還為此案召開聯合記者會發表聲明,表達產業界與財經界對「法律不清,入人於罪」的恐慌。107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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