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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 一審後公開起訴書

2018/1/17 16:26(1/17 17:3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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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17日電)司法院今天表示,昨天通過的法院組織法第83條修正草案,考量無罪推定原則及被告受公平審判的權利,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應於第一審判決後公開起訴書。

司法院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這次的修正草案內容,與法務部長邱太三在去年8月召開的司法改革議題方案記者會中內容一致;邱太三當時主張,一審判決後公開起訴書,可讓各界檢驗檢察官起訴品質。

司法院表示,檢察官在刑事訴訟程序中所擔綱的角色,非僅僅為一造當事人,更必須居於法律守護者角色,為刑事訴訟案件的開啟及進行把關;透過資訊透明化,使公眾得藉由對起訴書所載的犯罪事實、證據及所犯法條等事項進行公開檢驗,也加強對檢察官履行法定性及客觀性義務的監督。

然而考量無罪推定原則及被告受公平審判的權利,司法院指出,起訴書公開的時點應限於第一審判決後,因此擬具法院組織法第83條修正草案,增訂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應於第一審判決後公開起訴書,並準用法院公開裁判書規定。107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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